澳大利亚设计师保拉·斯塔福德于1952年将比基尼泳装引入澳大利亚,引起了轩然大波。海滩巡查约翰·莫法特立即就抓了一个穿着保拉设计的短泳装的模特。“太短了!”他一边声嘶力竭地叫着,一边押送这个模特离开海滩。保拉并没有被吓倒。她让另外5个姑娘穿上比基尼泳装,通知了当地报社并邀请了市长、一位牧师和警察局长到现场。结果什么事也没发生,但她却取得了惊人的宣传效果。
当时,比基尼只在欧洲盛行,直至15年后才传至美国。当好莱坞最著名的明星之一、玛丽莲·梦露(Marilyn Monroe)身穿比基尼泳装的电影画面和艺术照片出现在各种时尚杂志上时,人们对这种性感的泳装才第一次开始另眼相看。